浙江亞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就亞通電子新材料(湖州)有限公司 先進連接材料智能制造產業化基地及技術創新中心建設項目研發車間(1-3層)及綜合樓(1-8層)裝修項目弱電工程進行公開詢比采購,歡迎國內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
一、編號:YTFZB-2025-2005
二、采購內容及要求:
1、項目地點:
項目位于長三角(湖州)產業合作區泗安片區,東至泗安府前路,南至安群防火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西至威福信機械(浙江)有限公司,北至新豐路。
2、采購內容及要求:
(一)采購范圍:研發車間(1-3層)及綜合樓(1-8層)除主體施工周期內已施工的弱電預埋管線、建筑物外圍門禁系統、綜合樓3-8層過道弱電工程(該部位已按精裝圖紙施工,以滿足主體消防驗收之需)外的其它弱電工程,該部分的弱電工程與精裝工程同步實施,包括設備選型、采購、運輸及儲存、安裝、施工、調試、試運行、保修等全部工作,工程量詳見設計圖紙及清單。
(二)計劃工期:分標段階段性施工(第一標段:綜合樓3-8層;第二標段:綜合樓1-2層及研發車間1-3層),與每一標段的裝修工程工期同步。
(三)服務要求:嚴格遵循《安全防范工程技術標準》(GB 50348-2018)、《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 50314-2015)等國家標準,同時滿足地方規范《浙江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建設技術規范》(DB33/768-2013)。
(四)系統集成需符合“技術先進、功能全面、可靠穩定”的原則,支持多子系統聯動,研發車間及綜合樓弱電子系統(含安防、網絡、公共廣播、會議系統等)應與原智慧廠區管理系統的硬件設備、軟件數據對接,完成系統兼容性改造及全平臺聯調測試,實現架構設計、協議對接、數據融合、安全控制等關鍵環節,為項目運維提供全方位技術保障。項目核心交換機通過雙萬兆單模光纖直連園區骨干環網,實現雙鏈路冗余,采用廠區統一分配的三層VLAN架構,部署與園區同品牌的 AP,由廠區AC控制器統一管理,實現跨樓宇無縫漫游,選用支持ONVIF Profile S+GB/T 28181國標的攝像機,視頻流通過NVR級聯至廠區視頻云平臺,門禁系統控制器需支持Wiegand 26/34協議,刷卡數據實時同步至園區一卡通平臺,制定相應的軟件規劃,包括數據管理、接口規范、系統對接、安全策略、日志管理、故障診斷接口等內容,軟件部分不僅滿足當前的技術要求,還要具備未來的擴展能力和兼容性,以便維護人員能夠高效地監控和處理系統問題,滿足采購人及技術規范書要求。
(五)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資質要求:
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需各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并在有效期內)
(2)承擔本項目的主要人員要求:
①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供應商單位的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具有有效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B類證書。如在響應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書發出日期,或不通過采購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響應;
②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類證書,人數不少于1人且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08﹞91號)的規定;
(六)其他要求: 最高限價128萬元
(七)付款條件:
(1)合同簽訂后十五天內,采購人預付合同價款(不含暫估價)的10%的預付款;預付款扣回的方式:在第一次工程進度款支付時,全額在應付工程款中扣回,若不能足額扣回的,在第二次工程進度款支付時扣回,以此類推直至全額扣回。
(2)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按月支付方式。月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為月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85%;竣工驗收合格、資料移交完成、結算經審計審核確認后支付至97%,剩余3%作為質量保證金,期滿支付。
到達合同要求付款節點,由供應商提交付款申請(相對應的9%增值稅發票),十五個工作日內由采購人支付至供應商指定帳戶。
三、供應商應具備的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
2、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3、經營范圍包含本次采購服務要求;
四、供應商所需提交的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商務技術響應文件;
3、報價響應文件;
4、報價組成清單。
5、相關資質文件。
6、相關業績證明。
五、評審辦法:綜合評分法(商務技術分30分,報價分70分,總分100分)。
詳見采購文件
六、工程量清單編制:
詳見采購文件
七、技術標準和要求:
(一)采購范圍:
本工程采取弱電工程系統施工承包工程的形式。采購范圍包括弱電設備、系統等達標安全正常運行所必需具備的設備選型、采購、運輸及儲存、施工、調試、試運行、培訓和最終交付投產等全部工作。
1、施工范圍:項目范圍內全部設備供貨、安裝與施工、調試等均屬供應商的工作范圍。
2、供貨范圍:供應商的供貨滿足發包人要求并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供應商根據采購人提供的原始數據、技術要求和現場限定的條件,合理選擇其供貨范圍內的設備和材料,保證其性能指標和系統安全可靠地運行。施工質量的試驗及檢查由供應商負責,所需的施工環境由供應商實施。供應商提供完整的接口界限內的所有設備、材料。
(1)設備和材料到達現場后,供應商應通知采購人相關人員參加開箱檢驗。
(2)開箱檢驗過程中,采購人應向供應商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
(3)開箱檢驗完成后,雙方代表應編制并簽署“檢驗記錄”。
(4)供應商商品更換和補供的時限以不影響合同施工的總進度為前提。如果供應商沒有及時履行其義務,則應根據合同主要條款的有關規定處理。
(5)如果采購的人發現供應商供貨的設備和材料有質量問題,經雙方協商,將對設備的制作材質、材料的性能和容量進行測試。此時雙方應當協同工作,不得無故延誤。
3、調試與驗收:本工程的所有施工、安裝和調試工作由供應商實施。供應商對其提供的施工質量負責。供應商提供設備安裝、調試、運行所需的所有必要的資料,以便采購人檢查和監督。
(1)供應商負責亞通電子新材料(湖州)有限公司先進連接材料智能制造產業化基地及技術創新中心建設項目項目研發車間(1-3層)及綜合樓(1-8層)除主體施工周期內已施工的弱電預埋管線、建筑物外圍門禁系統、綜合樓3-8層過道弱電工程外的其它所有弱電工程施工內容。
(2)供應商按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立相應圍欄及安全措施。并考慮必要的文明施工和安措的費用。
(3)供應商負責解決先進連接材料智能制造產業化基地及技術創新中心建設項目項目研發車間(1-3層)及綜合樓(1-8層)投入使用前的試運行期間發現的問題,確保工程達到設計效果。
4、供應商全面負責工程現場施工的人員組織、作業進度計劃、工程質量管理,現場安全保障;并負責供應商的現場管理機構、人員組織及上述管理文件。供應商對采購人的運行、維護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培訓。
(二)計劃工期:
分標段階段性施工(第一標段:綜合樓3-8層;第二標段:綜合樓1-2層及研發車間1-3層),與每一標段的裝修工程工期同步。在工期內完成每一標段的設備選型、采購、運輸及儲存、施工、調試、試運行、培訓和最終交付等全部工作。
(三)質量要求:
各子系統協同運行穩定,技術參數全數滿足規范閾值,驗收文件完整閉環,且滿足采購人及技術規范書要求,建筑工程質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及《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339),工程質量驗收執行《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GB/T 50312-2016,同時需按照《安全防范工程技術標準》GB 50348-2018系列標準、《公共廣播系統工程技術標準》GB/T50526-2021、《浙江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建設技術規范》DB33/768-2013及《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12,《安全防范視頻監控聯網系統信息傳輸、交換、控制技術要求》GB/T28181-2011,建立、完善項目管理體系及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管理制度,依法承擔工程質量管控責任。
八、質保期及售后服務要求:
須提供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的免費質保期(免費提供質保期內設備維保的備品備件)。
需提供專門的售后服務電話,在接到發包人通知后,1小時內做出響應,4小時內派人赴現場處理問題。72小時內無法修復的,必須采取一切措施,以保證發包人的正常使用。
九、響應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24日14 時 ,請有意向供應商在截止時間前將響應文件提交給我公司。
十、評審時間和地點:評審時間同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地點為浙江亞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樓會議室。
十一、聯系方式:
- 采購單位:亞通電子新材料(湖州)有限公司
聯系人:余幼祥 聯系電話:13136181479
- 組織單位:浙江亞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購辦公室
聯系人:嚴先生 聯系電話:17858960665
郵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三墩鎮金蓬街372號
- 監督部門:浙江亞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審計部
聯系人:何聰 聯系電話: 0571-88965322
浙江亞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購辦公室
2025年7月17日